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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7/4文字调整

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23]8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内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组织实施及材料上报

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5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附件1),按照要求完成自查清理,认真填写《论文自查表》。

所有自查表,原则上由科室统一收集提交,各科室请于7月1717:00前将《论文自查表》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办416,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dwfyky@163.com。

联系电话:0371-63687953

 

附件:1.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23]80号)

      2.《论文自查表》

 

 

科研与学科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