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双色球党群工作页面!
加入收藏|内部OA|返回医院首页

双色球党群工作

进入适老模式

组织建设

首页>党群工作>组织建设
关于在发展党员中实施公示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9/10文字调整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据郑铁直发(2001)52号文件精神,院党委决定从2002年起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民主推荐和评议制。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申请人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后,条件成熟者由所在党小组提名推荐,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发展对象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成熟后,由所在党小组向党支部提名推荐,经党支部研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统一填写“发展对象综合测评表”。测评要求党员职工数不少于所在科室总人数的80%,对赞同票达不到总票数2/3以上者,一般不得列为发展对象。测评内容为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医德医风、廉洁守纪、团结协作、生活作风、综合评价,测评标准分为良好、一般、较差。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各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以发布告示的形式,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采用发布书面告示的形式,张贴在所在科室的公告栏或其它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应在征得院党委同意后,于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30天内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5—7天。

   四、公示的对象为拟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预备期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主要是:l、拟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时间等。2、预备期满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姓名、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等。3、号召党内外群众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意见和看法。4、群众向党组织反映意见的途径和方法等。

   五、公示期间,公示对象所在科室的党内外群众、熟悉公示对象的社会各方面人士均可对拟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以及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看法。反映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或电话等形式;可以向负责公示的党支部反映,也可以向院党委反映。

   六、公示期间,负责公示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在党支部所在地设立意见箱,公布专线电话,方便群众反映意见。

   七、通过公示,群众认可、符合党员条件的拟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备党员接收手续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支部和院党委要成立联合调查组,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其做出说明和解释。对经过调查确实不符合党员条件,群众不认可的公示对象,是拟发展对象的不能发展入党,是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八、对通过公示不能发展入党的拟发展对象、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预备党员,各党支部要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指出他们的问题,鼓励他们努力改进,使其明确只要具备了党员条件,党的大门对他们始终是敞开的。

   九、党支部作为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增强责任意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00二年三月七日